06
2021-06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召开时间:2021年6月18日 上午9时30分 召开地点:湖南怀化高新技术开发区财富路7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飞驰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位,持有表决权的180,818,0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5191%。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20项议案,均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有表决权的100%赞成通过。具体有: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怀化大地控股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力远正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怀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怀化山地经营有限公司、吴飞驰、黄宇明回避表决);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议案》; 10、《关于选举黄炳贤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刘运君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谢磊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3、《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议案》; 14、《关于选举袁跃军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刘春燕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覃亚男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17、《关于公司实施管理团队持股计划的议案》; 18、《关于公司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19、《关于修改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议案》; 20、《关于授权董事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刘中明、文立冰律师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8日
05
2021-05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暨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在湖南怀化高新区财富路7号正清集团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7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吴飞驰先生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21年6月18日 上午9时30分 2、会议地点:湖南怀化高新区财富路7号正清集团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21年6月13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3)公司聘任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一、会议审议事项 此次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议案》; 10、《关于选举黄炳贤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刘运君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谢磊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3、《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议案》; 14、《关于选举袁跃军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刘春燕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覃亚男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17、《关于公司实施管理团队持股计划的议案》; 18、《关于公司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19、《关于修改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议案》; 20、《关于授权董事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6月16日、17日每天9:00—16:00; 2、登记地点:湖南怀化高新区财富路7号正清集团; 3、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代理人出席需要凭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q99.com下载)。 三、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自理; 2、电话及联系人:0745—2508798(杨绣春、温晓萍)。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证券帐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04
2021-04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及注册资本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定向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65号)核准,核准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13,400万股新股。 公司于2021年4月完成本次定向发行,向6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13,400万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5元,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6,9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3,400万元。 根据本次定向发行结果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第一章第四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4,270,346元”;第三章第十六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04,270,346股”。目前公司已完成《公司章程》及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本次定向发行已按照法定程序完成。 公司随后将在湖南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 特此公告。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08
2020-08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2019年7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8月12日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最终向吴飞驰、刘运君发行股票17,964,071股,最终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7元,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13日全部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第1100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为本次发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存放与管理募集资金。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银建支行 账户:4305017290370000061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2019年8月1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并于2019年11月,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银建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募集资金共计30,000,000.00元全部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各方面,严格遵守管理办法,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15,906.47 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2.06 三、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5,918.53 四、募集资金使用—流动资金使用 15,918.53 五、账户余额 0 截至2020年5月13日,公司将2019年定向发行股票募集的专项资金30,000,000.00元全部使用完毕。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本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四、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